
為保證學校自主招生試點工作順利進行,切實維護學校和考生的合法權益,廣東省教育廳關于做好2017年高等職業(yè)院校自主招生試點工作的通知》(粵教考函﹝2017﹞2號)要求,結合我校職業(yè)教育發(fā)展實際,按照規(guī)范管理、分類指導、簡化程序、方便操作、統(tǒng)籌兼顧的原則,進一步深化我校自主招生改革,特制定本簡章。
一、招生專業(yè)和招生計劃及相關要求
1、包裝設備應用技術:6410元/年;
2、高分子材料加工技術:6410元/年;
3、環(huán)境工程技術:6410元/年;
4、計算機信息管理:6410元/年;
5、建筑智能化工程技術:6410元/年;
6、建筑裝飾材料技術:6410元/年;
7、酒店管理:5250元/年;
8、模具設計制造:6410元/年;
9、商檢技術:5250元/年;
10、社會工作:5250元/年;
11、聲像工程技術:6410元/年;
12、數(shù)字媒體應用技術:6410元/年;
13、數(shù)字圖文信息技術:6410元/年;
14、通信工程設計與監(jiān)理:6410元/年;
15、藝術設計:10000元/年;
16、園林工程技術:6410元/年;
17、制漿造紙技術:6410元/年;
18、制冷與空調(diào)技術:6410元/年;
19:化工生物技術:6410元/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