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報名
(一)報名條件
“卓越法治人才教育培養(yǎng)自主選拔計劃”考生報名均采取自薦申請報名的形式,我校不向中學分配推薦名額。報名條件如下,考生滿足其中一條即可申請報名。
1.條件一
條件一分為語文類學科競賽獲獎、英語類學科競賽獲獎和自然科學類競賽獲獎三種。凡高中階段(應(yīng)屆生限2014年9月1日后所獲獎項,往屆生限2013年9月1日后所獲獎項)在此三類競賽中達到以下要求獎項者,均可報名。
| 類別 | 比賽 | 獎項要求 |
| 語文類學科競賽 | 全國新概念作文大賽(《萌芽》雜志社主辦) | 全國一等獎及以上獎項 |
| 中華“圣陶杯”中學生作文大賽(《中學語文教學》雜志社主辦) | ||
| “語文報杯”全國中學生作文大賽(《語文報》報社主辦) | ||
| 全國中小學生創(chuàng)新作文大賽(北京大學中文系、北京大學語文教育研究所和課堂內(nèi)外雜志社聯(lián)合主辦) | ||
| 北大培文杯創(chuàng)意寫作大賽決賽(中國當代文學研究會等聯(lián)合舉辦) | ||
| 英語類學科競賽 | 全國中學生創(chuàng)新英語大賽(《高校招生》雜志社主辦) | 全國一等獎及以上獎項 |
| “21世紀杯”全國中小學生英語演講比賽全國總決賽(高中組)(《中國日報》社主辦) | 獲獎?wù)?/TD> | |
| 中央電視臺“英語風采大賽”全國決賽(高中組)(中央電視臺主辦) | ||
| 自然科學類競賽 | 全國中學生數(shù)學奧林匹克競賽決賽(中國數(shù)學會主辦) | 全國二等獎及以上獎項 |
| 全國中學生物理奧林匹克競賽決賽(中國物理學會主辦) | ||
| 全國中學生化學奧林匹克競賽決賽(中國化學會主辦) | ||
| 全國中學生生物學奧林匹克競賽決賽(中國動物學會和中國植物學會主辦) | ||
| 全國中學生信息學奧林匹克競賽決賽(中國計算機學會主辦) |
符合本條件的考生,申請材料中須提供獲獎證書復印件和自薦信(包括個人經(jīng)歷及體會、曾獲獎項、個性特長及取得的成果、進入高校后的努力方向及設(shè)想等,需要考生親筆書寫)、考生所在中學提供的《中學綜合素質(zhì)評價》、高中階段課程修習情況和相關(guān)成績、學業(yè)水平考試成績。以語文類學科競賽為條件報名的考生,須另提供獲獎作品??忌氁呀?jīng)獲得獲獎證書原件,凡在報名期間未獲得獲獎證書或已獲獎但證書尚未發(fā)放者,恕不接受報名。
2.條件二
考生在與法學專業(yè)相關(guān)的學科有突出特長、取得突出成績、展示出較大潛力且品學兼優(yōu)的,可以向我校提出參加自主招生考試申請。
符合本條件的考生,須提供能夠反映學生學科特長與創(chuàng)新潛質(zhì)的寫實性自薦材料,包括自薦信(要求同上)、考生所在中學提供的《中學綜合素質(zhì)評價》、高中階段課程修習情況和相關(guān)成績、學業(yè)水平考試成績以及社會公益活動、獲獎證書等其他能夠證明考生學科特長與創(chuàng)新潛質(zhì)的材料??忌谥袑W、社會團體和專家個人的實名推薦意見可作為考生個人自薦的補充材料,推薦人(單位)應(yīng)對所提供的推薦意見真實性負責。
(二)報名分組
“應(yīng)用型卓越項目”“涉外型卓越項目”報名條件見下表:
| 報名組別 | 報名條件 |
| 應(yīng)用型卓越項目 | 1.自薦條件一:語文類學科競賽2.自薦條件一:自然科學類競賽 |
| 3.自薦條件二 | |
| 涉外型卓越項目 | 1.自薦條件一:英語類學科競賽 |
| 2.自薦條件二 |
凡符合上表所列報名條件中任意一項者即可報名相應(yīng)項目?!皯?yīng)用型卓越項目”與“涉外型卓越項目”不得兼報,不得中途更改報名組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