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條聯系咨詢及申訴方式:
招生咨詢電話:0595-22919911
招生監(jiān)察電話:0595-22919635
學校網址:www.qztc.edu.cn
通訊地址:福建省泉州市豐澤區(qū)東海大街398號,郵編:362000。
第十條學生資助措施:我校建立了包括獎學金、助學金、助學貸款、校內臨時困難補助、勤工助學以及社會資助在內的多元化的學生資助體系。
1.獎助學金:為鼓勵學生積極學習,我?,F設有國家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國家助學金和優(yōu)秀學生獎學金;師范類學生還享有師范生助學金。
2.國家助學貸款:考生入學前可在戶籍所在地教育局申請辦理生源地信用貸款;無法辦理生源地信用貸款的考生,可在入校后申請辦理國家助學貸款;生源地信用貸款和國家助學貸款不能同時申請獲得,每生每年最高可申請貸款金額8000元。
3.校內臨時困難補助:本人病重或家庭遭遇重大變故的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可以申請校內臨時困難補助。
4.勤工助學:學校機關部門、各二級學院設置勤工助學崗位,優(yōu)先安排家庭經濟困難學生上崗。學校設立勤工儉學中心,為廣大學生提供校外正規(guī)用人單位勤工助學崗位。
5.社會資助:學校積極聯系社會上熱心公益事業(yè)的單位和個人設立助學金。包括校長獎學金、陳篤彬教育獎、泉州市關工委千墅獎學金、泉州市教育基金會優(yōu)秀大學生獎助學金、賢鑾獎學金、校友獎學金、成功寒窗獎學金和助學圓夢基金等。
第十一條新生入學與復查:新生收到入學通知書后,必須按規(guī)定的時間按時到校報到,并按《入學須知》要求辦理相關手續(xù)。未能按時報到的,須事先以書面形式請假,未按規(guī)定請假的視為自動放棄入學資格。請假一般不超過兩周。為確保新生質量,新生入學后,學校將按有關文件規(guī)定,對新生材料進行復核,并對新生身體健康狀況進行復查。經復查如發(fā)現不符合錄取條件的,將上報省級招生部門批準,取消其當年進入我校的錄取資格。
第十二條本章程由泉州師范學院教務處負責解釋。學校以往規(guī)定凡與本章程有不一致之處,均以本章程為準。未盡事宜,按國家有關普通高校年度招生工作規(guī)定執(zhí)行。
第十三條本章程適用于我校2017年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招生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