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收費標準及獎助學措施
1.收費標準:學校嚴格按照省有關部門批準的學費、住宿費等收費項目及標準執(zhí)行。
2.獎勵及資助(按國家相關政策規(guī)定執(zhí)行,用于獎勵品學兼優(yōu)學生和資助貧困學生完成學業(yè))。
(1)國家獎學金:8000元/年;
(2)國家勵志獎學金:5000元/年;
(3)國家助學金:一檔3500元/年,二檔3000元/年,三檔2500元/年;
(4)貴州省農村建檔立卡貧困學生享受扶貧專項助學金1000元和學費補助3500元(共計:4500元),并同時享受國家助學金。
(5)學校按照省的相關規(guī)定,從學校事業(yè)收入中提取不低于10%的資金,用于學生資助。項目包括:校內獎學金和助學金、勤工助學、特殊困難補助,困難學生學費減免等。具體評定辦法和標準由學校自定。
3.國家助學貸款:家庭經(jīng)濟困難學生可在生源所在地向當?shù)貙W生資助管理中心申請生源地助學貸款,以幫助學生解決在校期間的學費和住宿費。學生在校就讀期間的貸款利息由國家財政償還,畢業(yè)后的貸款利息和本金由學生本人負責償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