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新生入學三個月進行全面復查,發(fā)現(xiàn)不符合招生條件或其中有作弊行為者,取消其入學資格,退回生源所在地。
31.學生在校期間除鋼琴外,個人所用樂器及各類消耗品自備,美術類學生畫具自備。
32.熱情接待來信來訪,增強招生工作透明度,認真接受社會監(jiān)督。
33.聯(lián)系方式
電話:0471-4978356 4973179 ;
網(wǎng)址:http://zs.imac.edu.cn;
郵箱:nmgysxyzb@126.com。
34.本章程適用于2017年本科招生工作,由內蒙古藝術學院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