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條 收費及標準嚴格按照貴州省有關部門批準的學費、住宿費等項目及收費標準執(zhí)行。
第九條 我校設有國家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國家助學金、教育精準扶貧學生資助、優(yōu)秀新生獎學金、專業(yè)獎學金、單項獎學金、團體獎學金、勤工助學金、臨時困難補助金、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等,建立以國家資助為主的“獎、助、貸、勤、減、補”多元一體的資助體系。
另根據《省教育廳關于進一步加強教育精準扶貧學生資助工作的通知》(黔教助發(fā)[2017]20號),我校錄取的貴州籍農村貧困學生,在開學報到時憑“貴州省貧困戶登記卡”,可享受“本科3830元/生﹒年的標準免除學費,學校只收取超出以上標準的部分”的資助政策。
第十條 我校錄取的本科生修完該專業(yè)教學計劃規(guī)定的課程,達到學校相關要求的,發(fā)給國家承認學歷、經教育部學籍學歷電子注冊的茅臺學院畢業(yè)證書,并以此具印,符合學士學位授予條件的授予學士學位證書。
第十一條 我校所錄新生持錄取通知書,按有關要求在規(guī)定期限到校辦理入學手續(xù)。因故不能按期入學者,應請假。未請假或請假逾期者除因不可抗拒的理由或其他正當事由以外,視為放棄入學資格。